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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考核改革效果评价与质量监控实施暂行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6-08-25

周科院  教〔201629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课程考核改革效果评价与质量监控实施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的实施意见》(教(201625号)文件精神,督促各系部全面推进课程考核改革工作,客观准确评价和监控各系部课程考核改革进展情况,从而扎实推进我院课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主要分四个阶段:8月底到9月初为第一阶段;9月初到920日为第二阶段;926日至118日为第三阶段;119日至学期结束为第四阶段。

二、评委组成

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和督导处成员及各系部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组成。

三、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指开课课时在16课时以上的课程)。

考核方法

每个阶段分值为100分,四个阶段总分400分;每个阶段内采取不定时抽查和阶段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打分制,其中听课部分(或现场观摩)占总分值的20%(在各阶段时间内随时进行,取平均分值,由学院教务处、督导处和各专业教研室配合进行);听汇报部分占20%;资料检查占40%(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学生作品等);师生满意度调查占20%。(听汇报、资料检查和师生满意度调查,在各阶段的教学检查期间进行)。各评分标准见附件1至附件4

奖励办法

1.集体奖

在学期末,按四个阶段检查总分评出教学改革先进单位3-4名,按名次分别奖励系部教科研积分100,90,80分;按四个阶段检查总分评选教学改革优秀教研室5-6名,按名次分别奖励科研积分80分、70分、60分。

2.个人奖

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期间,各系部按教师总数的10%(四舍五入)推荐若干名在课程考核改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并把推荐表报送给教务处。每名教师奖励教科研积分20分。推荐表见附件5:课程考核改革实施工作先进教师推荐表。

六、阶段考核

(一)第一阶段考核方式及内容

采用听取汇报方式进行,由各系部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汇报《系部课程考核改革整体实施方案》;教研室主任汇报《专业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方案》。学院教务处和督导处检查各系部、教研室对教师制定《xxxx课程考核实施细则》审核情况。

(二)第二阶段考核方式及内容

由教务处、督导处组织人员采取听课、现场观摩、听汇报、查资料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听课采取随机听课形式;现场观摩主要是针对实训实验课程(包括理论+实践类课程,理实一体化类课程,一般实践类课程和特殊实践类课程);听汇报主要是听取各系部就课程考核改革工作筹备和开展情况;查资料主要是检查各系部课程考核改革的过程及成效。师生座谈主要是指评委组和相关课程的任课老师及学生进行座谈,就课程考核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知度和开展效果进行座谈(各系部需提前报送教务处本系部课程改革名单,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班级,评委组任选两门参评课程及参加座谈学生范围)。

(三)第三和第四阶段考核方式及内容

由教务处、督导处组织人员采取听课、现场观摩、听汇报、查资料和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听汇报主要是听取各系部课程考核改革工作总结;查资料主要是检查各系部课程考核改革的过程、成效及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等(包括必要的音视频材料、电子材料乃至作品展示)。师生座谈主要是指评委组和相关课程的任课老师及学生就课程考核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和成效进行座谈(各系部需提前报送本系部课程改革名单,包括课程名称、任课教师、班级,由评委组任选两门参评课程及参加座谈学生范围)。

 

    附件1:系部和教研室课程考核改革工作汇报评分标准

    附件2:《实践类课程听课评价表》;

    附件3:《理论类课程听课评价表》;

    附件4:《系部教研室课程考核改革工作阶段成效评价表》

    附件5:课程考核改革实施工作先进教师推荐表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2016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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