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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科带头人评选暂行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7-03-29

一、选拔对象及数量

1.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院教学、科研一线教师。选拔重点是在各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已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优秀人才。

2.选拔数量

本次选拔人数为10-20人。

二、选拔的资格与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和教学水平在本专业领域优势明显。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或专业建设中能起带头、骨干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年龄55周岁以下。

5.在我院连续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

7.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教学指导水平和科研能力,教科研成果较多。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学科带头人申请表》,并提交反映本人近2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材料。

2.选拔过程

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报院委会批准。

3.签订协议

学院与院级学科带头人签订聘任协议书,聘期三年。

四、待遇

聘期内,院级学科带头人具有高校讲师资格者在现有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元:具有副教授资格者在现有工资基础上每月增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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