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质量工程有关规定,有目标、有计划地加强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为带头人,以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为主体,以系(部)、教育教学部、院内外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搭配合理、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教学业务组合。
第三条 教学团队作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落实质量工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
第四条 学院计划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院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将重点围绕专业(群)、专业主干课程(群)和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校企合作的纽带作用、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以及注重社会服务为目标建设与组建。
第二章建设原则、目标与职责
第五条 教学团队的建设要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准绳,以创新性和特色化建设为追求,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教育教学改革等相关方面的建设工作。
(一)课程建设。教学团队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花大力气做好课程或课程群的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专业带头人与专业团队建设、师德师风和团队精神建设、教学研究成果及其应用、教学水平和效果评价。
(二)专业建设。教学团队要有长远的专业发展规划、中短期的专业建设目标;必须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企业行业一线的人才,不断充实双师结构的教学团队的实力,完善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性发展,瞄准国家教学团队标准,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有限度地分期建设,宁缺毋滥。
第六条 通过创建教学团队,形成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任务并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有效指导,进一步提升教师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为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并在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名师、特色或品牌专业和教学团队建设中具有某一方面的突破。
第七条 教学团队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一)更新观念,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二)推进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三)积极开展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组织规划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四)加强课程体系改革和教材建设;
(五)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六)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组织申报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品牌专业、特色专业、教学团队、规划教材、院本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第三章申报与评选
第八条 各系(部)根据专业发展和课程建设实际申报组建,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系(部)组建。
第九条 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每年3月进行申报,5月进行评选。
第十条 申报时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团队推荐表》,经团队负责人所在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 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组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与申报团队情况评选拟定候选名单,经学院党委会批准组建。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
(三)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四)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
(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
第十三条 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
(一)主要由学院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其比例为1:1;
(二)教学团队应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老、中、青搭配合理,成员全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职称结构合理。
第十四条 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以校企合作为工作平台开展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第五章建设内容
第十五条 教学工作。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了解专业(行业)现状,追踪专业(行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
第十六条 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学成果奖。
第十七条 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课程、规划教材等。
第十八条 师资队伍。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九条 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院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院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第二十条 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院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院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第二十一条 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六章教学团队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实行带头人负责制;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按照《申报书》的要求,立项第二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三年进行验收。立项、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团队建设由所在系(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批准为院级教学团队的建设项目,学院给予建设经费1万元,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结算,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即项目终止。批准为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按照《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及科研成果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奖励,用于团队建设和发展。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定使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院级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报告》,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照省及国家相关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