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特对《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出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和技能、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专业培养目标。
(二)作为学院专业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改革等各方面的成果,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充分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二、组织领导
精品课程建设以教研室为基础,组成院、系(部)两级精品课程建设领导机构。
(一)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机构为学院教务处,其职责是负责全院精品课程的规划、申报与评审、过程管理、验收等工作。
(二)各系(部)成立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方案、经费使用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工作。
三、立项申报
(一)学院每年组织一次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系(部)教师以课程组(至少应包括3名以上教师)为单位,认真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立项申报表》,经系部初审后上报教务处。
(二)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成立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组,对申请立项的课程进行评估,并推荐出立项课程,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审批。
四、建设管理
(一)建设经费
根据课程建设需求,对已确定的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建设启动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可用于购置图书资料、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进行CAI课件开发、教学大纲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建设、题库建设、网站建设及组织课程检查评估等有关开支。
课程建设经费分阶段下拨,年度检查建设效果显著者可根据情况适当增拨,未按课程建设计划进行者则停止支持。
立项建设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学院按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学院资助的建设经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年度分批拨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项目建设经费按上级规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二)过程管理
精品课程的日常工作采取课程建设负责人制。负责人主持制定和实施精品课程的规划、建设、自评等工作。精品课程的责任人应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二)中各项评审标准和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末进行自查,向系(部)精品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学院教务处。学院每年结合教学检查对精品课程进行检查,并召开精品课程建设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经验,及时解决精品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验收
精品课程每年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12月。凡经过建设,认为已基本达到验收条件的精品课程,按下列程序验收。
1.负责人向所在系部提交验收申请,并报送教务处审核。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
2.负责人将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资料提供给院网络管理中心,并保证其在我院网站精品课程建设栏目正常开通运转。参评的课程还必须提供3个以上主讲教师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将全部教学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3.系(部)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要根据《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与自评总结,提供所需数据和材料,并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送教务处。
4.学院教务处组织验收。精品课程的评选按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在系部自评的基础上,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系部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参照《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
5.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以上者发给证书,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批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五、奖励
对被评为院级良好、合格的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良好精品课程的负责人、任课教师可通报全院嘉奖。对院级良好精品课程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评选。
五、附则
1.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学院已经颁布的精品课程建设的文件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地方,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