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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7-03-31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32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字[2014]865号),现结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开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工作,就是要通过社会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认真研究未来若干年社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从而对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实践教学基地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同时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高职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先导,通过全面系统的改革,摆脱学科教育的束缚,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之路,积极探索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从根本上保证专业建设在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力争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建设一批符合高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管理规范、特色明显、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的内容

1.推进校企对接

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企业优秀文化理念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推进素质教育;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由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2.强化实践育人

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推进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校企联合组织实训的模式,为校内实训创建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将课堂建到生产一线,在实践教学方案设计与实施、指导教师配备、协同管理、实习实训安全保障等方面与企业密切合作,提高教学效果。

3.转变培养方式

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改革。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潜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破解校企合作时空障碍。与企业合作开发虚拟流程、虚拟工艺、虚拟生产、虚拟运营等数字化教学资源,搭建校企数字传输课堂,将企业的生产过程、工作流程等信息实时传送到课堂,使企业兼职教师在生产、工作现场直接开展专业教学,实现校企联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4.建设教学团队

建立和完善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培养和评聘制度,鼓励资助专业骨干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承担相应比例的教学任务。通过校企合作,建设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教学机制,推进校企之间技术研讨和经验交流,提高教学团队的整体技术服务能力;突出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发扬传、帮、带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德技双馨的专业教学团队。

5.实施第三方评价

建立就业(用人)单位、行业协会、学生及其家长、研究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将毕业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能力等作为衡量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并对毕业生毕业后至少五年的发展轨迹进行持续追踪。通过对教育教学活动和职业发展信息化管理,分析学生(毕业生)、教师、管理人员等有关学习(培训)、教学、工作等方面的信息,为教学质量管理、专业设置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调整创新、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申报程序

学院每学年进行一次院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各系根据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标准和各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组织推荐本系建设发展情况较好的专业,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申报表》,经系(部)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学院下发文件,立项建设。

四、管理办法

(一)建设经费管理

1.对已经立项建设的省级以上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按不低于省拨经费1:1的比例给予资助。学院资助的建设经费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年度分批拨付。省教育厅资助的项目建设经费按省教育厅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与管理。

2.对已审定立项的院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期间每年划拨的建设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专业基本建设。经费由教务处分期划拨给专业所在部门:第一期为建设启动费,按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在立项后划拨;第二期为建设费,按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在中期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划拨;第三期为后续建设费,按总经费的三分之一在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划拨。未按建设计划进行者则停止支持,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经费使用范围

1.专业建设和项目研究所需的图书资料、计算机配套设备、消耗材料等购置;

2.专业建设和项目研究必需的社会调查、考察和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3.专业建设和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复印、出版或发表费用;

4.相关的实验室建设费用;

5.与专业建设和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其他开支。

(三)建设过程管理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日常工作由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的规划、运作、自评等工作。并根据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期内学院将组织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学院将从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方面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成效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项目需整改,整改不彻底的项目将取消经费支持。

(四)验收基本要求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每年度验收一次,验收时间为每年的十一月份。凡经过自评,认为已基本达到条件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按下列程序验收。

1. 验收申报

专业责任人填写并完成《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验收表》、《自评报告》、《分项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送交教务处,向学院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130日。

2. 组织验收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的自评报告进行初审,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打分,评定出该专业的总分数,写出评定结论,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

3. 审核评定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定结论与评定等级进行审定。验收分为良好、合格、不及格三个等级。对获得良好和及格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继续给予资助建设或结项,对于不合格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要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者,学院将停止经费资助直至撤项。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申报表

2.周口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验收表

3.自评报告

4.分项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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