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评教办法。
一、评价的目的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最基本单元。通过科学、严谨的教学质量评估,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及水平给予合理的阶段性评价结论。通过开展评教工作,使教师获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及时改进教学。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的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全面综合评价的原则 :不同的评价者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方法也不相同,因此在评价中必须考虑到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中应特别注意教师的师德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
三、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方案中的评价对象是指所有授课教师。评价内容涉及教学过程中的主要环节。除实验课以外的其它实践环节评价,另外单独进行。
评价组织 :基本要求:教学评价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不仅指学生在学期末对本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评教办法另定),按照学校设定的评估指标,对任课教师及教学条件进行的定量评分活动;同时还包括学期中间的一系列教学督导、学生反馈等平时性评教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教学系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价人员要严肃认真,以负责的精神对教师进行评价。
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督导室主任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及相关专家为成员,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系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协调、落实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操作,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
四、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方法
平时评教活动:平时性评教活动有以下几个方面共同组成:校领导听课、学校督导听课、院系督导组听课、同行听课及学生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
1、学校各级领导及教师要严格按照《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多听课、多交流、多观察、多思考,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系部及教师本人。
2、各级教学督导员要认真履行《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关于教学督导工作的规定》,深入课堂,经常检查教师教案、讲稿或教学笔记,经常查阅学生作业、笔记,及时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院系及教师本人。
3、学生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由教务处组织。教务处收集汇总各类反馈信息,整理归类后反馈给各院系,各系部及时将学生所反映的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师本人。
期末评价活动: 期末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专家评价、同行教师评价三个部分。
1、学生评价:教务处具体负责开展学期末全校性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做好教师教学数据的准备,对学生评教的数据和信息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与处理,协调学校与系部在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教务处可根据学校的发展情况、教学规律和教学管理的要求更新评价内容,不断完善评价工作。
1)教务处在学期初公布学生评教指标体系,使教师和学生对评教工作重要性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学生评教指标体系评价范围包括:理论课、实验实训课、体育课、艺术设计类课程等教学环节的质量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
2)在分发学生评教表之前,各系部负责向学生进行评教的宣传教育,要简要说明问卷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说明调查所得信息对教师、课程和专业有什么用处;说明调查结果将提供给以后的学生选课参考;承诺在适当时候会把根据调查结果所做出的改进措施, 清楚地反馈给学生。使学生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意见会得到重视,认真对待学生评教活动。
3)教务处负责协调机房,保证学生网上评教工作顺利完成。
4)学生评教方式:采取学生集中网上评教的方式。
5)学生评教时间安排:评教时间为每学期中后期。
6)每位教师每门课程学生评教的分数去掉 5%的最高分和 5%的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学生评教的最终结果。学生评教结果分为优秀(≥90 分)、良好(80-89 分)、合格(60-79 分)、不合格(< 60 分)四个等级。
2、专家及同行教师评价: 专家及教师填写《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专家(同行)评教表》(见附件),对相关教师进行期末总体性评价。评价结果由校督导室、系部进行汇总,最后报教务处。(专家界定:就我院实际情况,专家指:学校校领导、教务处、督导室领导及各级督导员、各系部系主任、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
3、奖惩:教师所得各种各类奖项和各种处分,以5分计:奖最高得5分,罚最低得0分,具体得分和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4、评教结果:
由于各类调查对象对被评对象教学情况了解程度不同,受各种因素影响,反映结果的客观程度可能不同,因此各类调查对象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权重也应不同。具体系数如下:
参加评价人员 | 学生 | 专家 | 同行教师 | 奖惩 |
权重系数 | 0.35 | 0.30 | 0.30 | 0.05 |
学生评价分、专家评分、同行教师互评分按各自权重折算,三项相加,即为该门课程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分,由教务处负责进行汇总。
五、评价结果反馈
(一)平时性评教结果反馈:平时性评教意见要做到及时反馈。对于教学效果评价不佳的教师及时给予帮助。
1、建立谈话制度:要求系部、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找这些教师谈话,深入了解情况,帮助克服困难,突出帮扶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听课制度:一方面要求系领导、教研室主任要定期听取这些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求这些教师积极听取名师、在学生评教中深受好评的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取长补短,加快进步。
3、建立检查制度:要求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要定期检查这些教师的教案和听课记录并作点评,进一步加强对培养过程的督导。
4、每学期期末,各系部要将对这些教师的帮扶工作总结(包括帮扶措施、帮扶成效等)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二)期末评教结果反馈:
期末评价综合性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汇总、复核后反馈到各系部,教务处储存资料,接受咨询。各系部及时将教师个人评价结果反馈到教师,反馈到个人的结果要具体、详细,应包括各种可比较的参照指标,以方便教师查看。
六、纪律要求
1、各部门应指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纪律严明、作风正派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2、各系部组织者应严格按照评价要求安排工作。
3、对原始评价资料应严格保密并妥善保管。
4、对违反评价纪律者,根据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对于严重失实的评价,可取消评价结果,重新组织评教。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