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推动实验实训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实验实训室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根据《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比的范围。
实验实训室工作考核评比的范围:全校有建制实验实训室的系部(实训分中心);全校有独立建制的各类实验实训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或校级公共服务平台;实验实训技术人员、实验实训室工作管理人员、实验实训教学人员。
第三条 实验实训室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实验实训室管理体制健全,管理队伍稳定,组织得力;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完善,执行严格,管理规范;实验实训室运行保障措施落实得力,运行良好。
2.实验实训技术队伍建设有政策有措施,实验实训技术队伍培养、培训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富有成效;鼓励并倡导实验实训人员改进实验实训技术,积极申报并完成实验实训技术成果转化,有一定数量改进、自制仪器设备用于实验实训教学,教学效果好。
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和共享率高;仪器设备报废工作规范及时;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率高,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4.实验实训室教学、科研任务饱满,能够按计划要求高质量完成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
5.实验实训室安全与环境良好。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教育,实验实训危险品、射线装置等监管严谨,应急设施和措施完备,近两年内无设备及人身伤害事故;实验实训室布局科学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环境优良;“三废”处置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6.网络化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实训室管理信息平台齐备,网络实验实训教学资源丰富,实现网上辅助教学和智能化管理;网站维护到位,更新及时。
7.积极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实验实训室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 先进实验实训室评选条件。
1.实验实训教学管理规范,有符合实验实训教学要求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有完整的实验实训教材或实验实训指导书;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执行到位;实验实训档案保存完整。
2.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实训室,教学任务饱满,实验实训室开放效益显著,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高,教学效果良好;承担科研任务的实验实训室,能够按计划要求完成任务,并取得显著成效。
3.实验实训室资产管理规范,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的帐卡物完全相符;低值耐用品账目清晰;仪器设备维护到位,完好率高;大型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使用、维修记录齐全,设备维护精细,任务饱满,效益显著。
4.实验实训室综合管理科学,有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健全;实验实训室整体布局合理,室内干净整洁;实验实训室实行全面开放;安全与环保措施周全;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到位,能按时准确上报各项数据。
5.创新能力突出,实验实训项目更新快,新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训比例高;积极进行实验实训教学方法、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理论或实践效果显著;实验实训室设备维护良好,设备维修经费使用合理。
第五条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实验实训室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重视实验实训室建设和管理,所在实验实训室制度、资料、账目齐全,设备维护到位,整体布局合理,清洁卫生,无安全责任事故。
4.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实验实训教学改革方面成绩突出。
(2)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
(3)在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和理论研究方面成绩突出,有较高层次论文、著作、实验实训指导书、课题等。
(4)在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积极开发和研制满足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实验实训装置和元器件;在引进仪器设备选型、实验实训技术改进、功能开发、共享共用方面成绩突出。
第六条 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科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教务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评选程序为:系部(实训分中心)向考评小组提交材料,考评小组评审后公示,最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结果。
第七条 评选时间及奖励
1.实验实训室工作考核评比及奖励每年进行一次,于当年12月底之前进行推荐和评审。
2.对获奖的部门、实验实训室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
3.获奖情况将作为年度考评或个人晋级时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