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关于教科研成果统计认定补充意见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7-08-19

关于教科研成果统计认定补充意见

 

周科院教〔2017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提升我院整体教科研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意见》(周科院教[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科研工作实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在落实《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科研成果量化计分暂行办法》(周科院[2013]5号)文件精神基础上,特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教学与教研并重,以教研促教学。重视教研工作,坚持教学与教研并重原则,立足教学搞教研,搞好教研促教学,教学教研水平同提升。

(二)教研与科研并重,以教研促科研。重视科研工作,坚持科研与教研并重原则,立足教研搞科研,搞好教研促科研,教研科研水平同提升。

(三)从注重引导扶持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学院教科研工作体制机制基本理顺,教师教科研意识逐步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教科研成果量的积累已比较大,教科研工作应从注重引导、扶持向注重质量、级别提升转变。

(四)立足本职工作进行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鼓励教职员工立足本职工作思考问题、发现问题、探究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及时归纳整理,多出与本职工作、任教课程、所学专业相同或直接相关的优质成果。

二、补充统计的范围、项目及认定意见

(一)教科研成果统计认定的范围

1. 统计认定教科研成果。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以外的成果,不属于教科研成果统计认定的范围。

2.统计认定教职员工所从事工作、所任课程、所学专业相同或直接相关的教育教学、教学管理、学校管理研究成果。教职员工的其他成果不属于学院统计认定范围。

3. 实行备案制度。教研部分从申报到结项在教务处备案;科研部分从申报到结项在科研处备案。不提前备案年底不纳入教科研成果统计认定范围。

4. 各种教科研奖项统计认定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他奖项(优秀奖、鼓励奖等)不纳入统计认定范围。

5. 统计认定署名: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各种教科研成果。无学院署名的成果不纳入统计认定范围。著作、教材必须是当年编著出版,修订、再版不纳入统计认定范围。

(二)补充统计的项目及认定意见

1. 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限制低级别论文。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发表没有影响因子的论文(普通CN刊号与学院学报院报等)最多按二篇统计,且第二篇折半计分。其他ABC类论文不限数量。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统计认定有影响因子的论文。

2. 鼓励研究高级别项目(课题),限制低级别项目(课题)。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市厅级(不含河南省教育厅)及以下级别项目(课题)每年度只统计认定一项主持二项参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统计认定河南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项目(课题)。

3. 鼓励申报高级别教科研奖项,限制低级别奖项。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市厅级(不含河南省教育厅)及以下级别的奖项每年度只统计认定一项。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只统计认定河南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奖项。

4. 鼓励教师主编参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高质量统编(校本)教材。统计认定系部申报教务处批准纳入学院教材编写计划的统编或校本教材,每本教材统计认定说明编写章节的前8名。

5. 所有论文统计认定第一撰稿人。

6. 所有项目(课题)统计认定主持人与主要参与人。市厅级(不含河南省教育厅)与院级课题统计认定前3名(含主持人),省部级项目(课题)统计认定前7名(含主持人,参与外单位课题非主持人不统计认定)。国家级项目(课题)统计认定前9名(含主持人)。

7. 鼓励有指导能力的教师精心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设学生技能竞赛指导团队教科研积分奖,国家级技能竞赛一等奖1000分,二等奖800分,三等奖500分;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300分,二等奖200分,三等奖100分;校级年度技能大赛每赛项指导教师团队30分。其他非技能竞赛获奖指导教师教研积分折半计算(须有指导教师证书或文件)。

8. 改革教科研项目(课题)分段计分办法。教科研项目积分立项占20%、中期检查合格占40%、结项占40%。

9. 题目、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成果,只统计最高级别的一项。

三、强化教科研工作管理

(一)加强管理,严防学术造假。加强项目(课题)中期检查工作,所有立项及结项材料电子稿都查重,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发现学术造假者严肃处理。

(二)强化系部的教科研管理职能。教科研工作是系部管理的重要方面,系部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鼓励、支持教师多出高质量的成果,努力完成教科研工作任务。年底系部将教师教科研成果汇总后报科研处审批。

 

 教务处

201713

 

                                                                                                                                    

 

 

 

 

    版权所有Copyright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豫ICP备09016128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