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1-08

各院部、处(室):

根据我校“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校级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均可申报教改项目,在《2023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范围内,自行命题组织申报。所有申报项目不得与已有校级或校级以上研究项目重复。

二、立项程序

(一)院部推荐

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由院部推荐。教务处只接受院部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申报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的项目。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标准择优遴选。

(三)立项公布

拟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项目管理

1.校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2年。

2.学校对校级教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3.校级教改项目以项目管理形式实施。教务处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的立项建设、项目结项、成果鉴定和成果奖励。院部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经费投入,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

4.校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项目结项、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教务处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变更。

四、推荐指标与奖惩办法

1.校级教改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院部申报数不超过本部门教师总数的12%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数量不能低于成员总数的60%每个参与研究的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2个项目(含主持项目),项目成员数量限5人(含主持人)。行管兼课教师参与项目研究者可计入项目申报院部总人数。

2.校级教改项目奖励按相关文件执行。

3.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教务处将予以撤销,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院部负责人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4119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须报送的材料及要求包括:

1.以院部为单位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

2.《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相关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须有目录页码)。

4.材料提交:汇总表请提供Word版本,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为PDF版本。文件命名规则为“院部+申报人姓名+申请书/证明材料”,汇总表以“汇总表+院部”命名。

5.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hkzdjwc@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院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103室。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2023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

2.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3.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版权所有Copyright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豫ICP备09016128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20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