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教〔2020〕48号)规定,现就学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1级专科学生:10月16日—10月20日
其他年级本专科学生:12月18日—12月31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评教主体为全体在校在籍本专科生。
评教对象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承担本专科生课堂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法
本次评教在教务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学生评教操作流程(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各院(部)要认真做好评教前的学生宣传、教育、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教学班级、确保每位学生周知,努力实现真实客观评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评教任务;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及查询成绩。学生评教中不得将所有指标都评为相同等级,否则无法完成评教;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提交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教数据无效。学生只拥有对自己授课的教师评价权限,严禁让其他同学代评。
2.各方权益保障有效。学生评教采用网上系统进行,能有效保障学生、教师的权益。教务管理系统自动屏蔽参评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处理均为系统后台自动实施,教务部管理人员只能查询统计结果,请同学们放心评教。学生评教在教师录入成绩后进行,不会对参评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产生任何影响。学生在未完成全部评教前,无法查看成绩,教师评教结果不会受录入成绩影响。
3.注重结果应用。各院(部)要将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对每位教师的学生评教结果及时反馈,学院要督促教师及时改进教学,确保持续改进落到实处。
由于参加评教的学生多,服务器压力大,评教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时等待现象,请通知学生保持耐心。如手机端无法完成评教,请使用电脑端登陆评教。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