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大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力度,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持续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2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其中,2023年9月12日—9月15日为院(部)自查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1日为学校检查时间。
各院(部)应成立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副院长、教务办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等成员组成的期初教学检查小组,对本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期初教学检查将采用教研室、实验实训分中心和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院(部)自查为主。
同时,学校将成立期初教学检查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教学督导处、教学质量评价与评估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要工作人员组成。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也可随同学校检查组观摩教学检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评选“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和“教学改革优秀教研室”的重要依据。请各院(部)认真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切实保证教学工作平稳运行。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