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教学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 2019-02-20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本科)

教学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的实施意见(教[2016]25号)》《周口科技职业学院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意见》(教[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改革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级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

校级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由理事长、院长任组长,相关院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全校教学改革工作。校级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校级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海燕 卫世文

副组长:司元亨 许德宽 马金岭 邢玉奎 夏永亮 凌现庄

成员:王涛 门立志 赵艳杰 尚德山 李影 刘浩 王秋锋 刘春华 王西之 张冬梅 夏有志 许继生 周吉生 王锋 师鹏 赵凯 吴琪 陈少军 陈迎春 王成

2.校级评审组

组长:许德宽

副组长:李影 刘浩 王秋锋

成员:由院领导、教务处科长及以上职务者、系部教研室主任及以上职务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二)系部成立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组

系部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或主持工作副主任)任组长,系部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本部门教学改革工作,并组建本部门评审组。系部评审组由系部领导、教学秘书、专业教研室(实训分中心)主任和骨干教师组成。

二、考核的重点与评价办法

(一)考核评价时间与形式

教学改革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贯穿全年度,采用平时随机分散考核评价与节点集中考核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核评价与定量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考核评价以学院、教务处、督导处、系部领导巡查督查为主;节点集中考核评价以教务处、督导处为主。每学期节点集中考核评价5次(期初、期末汇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全年度节点集中考核评价共10次。

(二)考核评价的范围与重点

教学改革工作考核评价范围为学校所有系部、专业教研室、本年度(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所有任课教师。教学改革以常规教学为基础,以完善深化课程考核改革为重点,总结推广课程考核改革经验,带动教学改革全面开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上台阶、出成果。

(三)考核评价计分办法

每学期工作汇报2次,教学检查3次,每次满分100分。本年度两学期重要节点集中考核评价10次满分共1000分。

(四)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

1.期初工作汇报

系部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期初工作汇报安排在每学期期初开学前一周进行,主要汇报系部或教研室本学期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2.期末工作汇报

系部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期末工作汇报安排在每学期评卷结束后进行,主要汇报本部门本学期教学改革(常规教学)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取得的主要成果与创新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

3.教学检查

每学期定时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次教学检查。教学检查采用学校检查、系部自查、教研室自查相结合以系部自查为主的形式进行。在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系部常规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阶段性全面检查,逐项考核评价计分。每次教学检查内容与计分办法以当次教学检查文件为准。

4.随机分散考核评价

院级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和评委组对各系部、教研室和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日常抽查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各系部、各教研室(实训分中心)教学改革情况进行学期末集中评价。学院教学改革工作领导组的平时随机分散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先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五)课程考核改革若干修订内容

1.每学期初,各系部要把纸质版《周口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学生成绩登分表》(附学生名单)发到每位任课教师手中;学期末,任课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及系部主任签字后,系部收回并存档,作为登分查分的原始依据。

2.每门考核课程满分100分。每学期每门课程形成性考核次数不少于四次,每次分值由任课教师确定并报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总比例占该课程总分的50%-60%。终结性考核分值比例占该课程总分的40%-50%。形成性考核总分不及格,考生需参加本课程的重修;终结性考核不及格需参加下学期期初的补考,补考及格者以及格分60分录入该课程总成绩,若补考不及格需参加重修。

3.重修分随下届学生跟班重修和单独编班重修(不及格人数超过30人实行单独编班)。重修课程授课形式分网络授课和教室授课。有网络课程的实行网络学习的考核成绩为重修成绩,无网络课程的实行跟班上课和考核,如课程冲突或其它特殊情况,学生可向所在系部领导说明原因,由所在系部妥善安排。

三、奖励办法

(一)集体奖

1.获奖条件

(1)高质量完成本系部(教研室)年度常规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

(2)努力推进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改革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定性考核评价效果较好且重要节点考核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标准。

2.奖励办法

学院在年度末,按两学期总分排序择优评选“教学改革先进单位”,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分别奖系部教科研积分120分,110分,100分;按两学期总分排序择优评选“教学改革优秀教研室”,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分别奖教科研积分100分、90分、80分。

(二)单项奖

1.获奖条件

(1)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

(2)授课教案或多媒体课件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教育教学效果好。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改革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2.获奖比例

每年底,各系部在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的授课教师中,按部门教师总数的30%择优评选教学改革先进教师,设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分别奖励教科研积分40分、30分、20分。

四、其它有关说明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与学院以前印发的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1:《周口科技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学生成绩登分表》

   附件2:《教学改革工作先进教师推荐表》

                    

                                  周口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2月20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豫ICP备09016128 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20064